(外观专利侵权)如何认定外观专利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如何判断侵权?
根本据中国外观专利设计保护范围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59条第2款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❷ “司法解释一”第8条
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的法律依据
❶ 《专利法》第11条2款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产品。
❷《专利法》第60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
❸ “司法解释一”第10条
人民法院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❹ “司法解释一”第11条
人民法院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当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对于主要由技术功能决定的设计特征以及对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影响的产品的材料、内部结构等特征,应当不予考虑。下列情形,通常对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影响:
(一)产品正常使用时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相对于其他部位;
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特征相对于授权外观设计的其他设计特征。
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两者相同;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的,应当认定两者近似。
❺ “司法解释一”第12条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并销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销售行为,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在该另一产品中仅具有技术功能的除外。
❻ “司法解释二”第14条
人民法院在认定一般消费者对于外观设计所具有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时,一般应当考虑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授权外观设计所属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设计空间。设计空间较大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一般消费者通常不容易注意到不同设计之间的较小区别;设计空间较小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一般消费者通常更容易注意到不同设计之间的较小区别。
❼ “司法解释二”第15条
对于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其一项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❽ “司法解释二”第16条
对于组装关系唯一的组件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其组合状态下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对于各构件之间无组装关系或者组装关系不唯一的组件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其全部单个构件的外观设计均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设计缺少其单个构件的外观设计或者与之不相同也不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未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❾ “司法解释二”第17条
对于变化状态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变化状态图所示各种使用状态下的外观设计均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设计缺少其一种使用状态下的外观设计或者与之不相同也不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未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注:“司法解释一”即《最高人民院关于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01.01施行);“司法解释二”即《最高人民院关于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04.01施行)。
02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界定
在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判定中,首要且关键的步骤是界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随后,判断涉嫌侵权产品的特征是否落入上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中,如果落入则为侵权,如果未落入则为不侵权。
1. 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具体体现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范围主要由外观设计专利中的简要说明(包括颜色是否保护、GUI相关产品种类的说明等)、图片或者照片来体现。
❶ 简要说明 具体通过说明主题名称、产品用途、透明与否、有无色彩等外观设计特征描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❷ 图片或者照片 则具体通过多幅设计图、套件图、组件图、变化状态图、剖视图、局部放大图、参考图等(参考图一般用于描述产品的使用状态环境,其多于其他视图的内容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表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覆盖了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中的相同或近似外观设计。
简要说明、图片或者照片等内容是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交时即确定的。
03外观设计的侵权比对因素
由于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做出的富有美感且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通常认为,外观设计中的侵权比对因素权重顺序为:
形状 > 图案 > 色彩
实务操作中,也要结合外观设计的创新设计要点、设计要点创新高度、设计要点的功能性或装饰性来考虑调整上述三个因素的权重。
判断外观专利侵权后,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维权:
1、阿里巴巴、京东等平台投诉,需要申请专利权评估报告进行维权
2、
外观专利案例如下: